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促进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印发连江县教育局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连教安全〔2018〕22号)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师生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检查为主线,在全校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推进学校安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防范涉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防范(责任科室:保卫处)
1. 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并随身携带应急处置装备。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和门禁制度。学校大门口、人员集中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2. 学校师生员工总数少于1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4名专职保安,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对学校重点部位和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3. 学校保安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责任科室:保卫处)
1. 学校门口设有法制副校长、联校民警和责任督学公示牌和“校园周边禁止摆摊设点”告示牌。
2. 校门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及店外占道经营,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室、KTV、酒吧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3.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并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 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科室:保卫处)
1. 乡村以上道路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设置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并针对不同季度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食品安全(责任科室:总务处)
1. 学校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在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以及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食堂应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消毒柜、储存架和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及灭火器等设施。厨房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食品储存室以及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建设“明厨亮灶”工程,即食堂操作间、储藏室、消毒间、配菜间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将显示屏设置在就餐区。
3. 学校按要求及时填写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食品留样登记、消毒记录等;每餐每种食品100g,密封,张贴标签,冷藏于留样冰箱,保留48小时;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餐具、餐厅等定期进行消毒。
4. 学校自备水进行水质检测达标后方能使用;桶装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学校饮用水,特别是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源落实定期监测、相关设施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及落实台帐管理的要求。
(五)校内小卖部安全食品安全(责任科室:总务处)
1. 学校小卖部须设立食品采购进货台帐,不得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以及以中奖为销售方式的食品;不得出售烟、酒等物品;不得出售仿真玩具枪、刀具等危险物品。
2. 学校小卖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宿舍安全管理(责任科室:保卫处)
1. 制度健全,建立寄宿生名册,含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防火巡查每日有记录。
2. 消防通道保持通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 床铺安全牢靠,上铺设置护栏。宿舍内电路线路定期维护,无裸露线路、开关,不使用无罩吊扇;配有电路安全保护装置,无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4. 每栋宿舍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宿管员须为女性),宿管员夜间开展巡查应不少于2次。
(七)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防控(责任科室:总务处)
1. 学校卫生室(医疗保健室)应办理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要具有职业医生资格证。购进药品要进行记录,学生用药要进行登记。
2.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疫苗接种等工作;定期开展消毒工作,制定防控预案;重点防控期坚持晨检、午检和晚检,对学生监控情况进行登记;教育学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八)集体活动安全(责任科室:各处室)
1. 学校举行校外师生集体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向县教育局申请、备案。
2. 其他集体活动。校内重大活动制定安全预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并加强安保力量;上学、放学时段实行行政、教师轮流值班;集体活动时班主任跟班管理,其他教师协助管理;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有专人值班。
(九)校舍安全(责任科室:总务处)
1. 学校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
2. 加强对学校屋面、墙壁的检查,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严防使用D级危房。
3. 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先进行场地安全性评估,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学校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区域应与教学区、学生活动区域分开,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巡查。施工车辆不与学生同道出入,注意施工所带来的噪音、扬尘、水污染、废弃物等的治理及处置。
4. 临近山体、水域的学校,在防汛时段,开展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十)消防安全(责任科室:保卫处)
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和水电气热等设备间,按照有关规定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学生宿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或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科室:总务处)
1. 电梯应年检合格,轿厢内粘贴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保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液化气瓶应由有充装资质的气站提供,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十二)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科室:教务处、保卫处)
1. 配备能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单独存放的铁柜,落实双人双锁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要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基础上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室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
2. 使用情况严格登记,台账管理。
(十三)其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科室:保卫处)
1. 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中考高考试卷保管室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栏;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上述基础上应安装入侵警报装置。
2. 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操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3. 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
(十五)安全教育(责任科室:保卫处)
1. 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规划,教学及活动资料档案齐全;安全教育平台师生账号开通率、教师授课率、学生学习作业参与率、专题活动完成率、演练活动数据上报等各项指标均达100%。
2. 学校制定演练方案,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的疏散演练。
3. 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档案整理成册;关注重点对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政教处)
4. 学校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并做好台账。
三、时间安排
(一)常规检查
1. 春季与秋季开学第一周,开展开学初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检查与期初工作督导;
2. 1月、6月、11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3. 4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4. 5月,开展防汛防台工作督查;
5. 7月,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
6. 3月、9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7. 10月,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检查。
(二)专项检查
各责任处室根据各自监管的工作特点,自主安排时间,联合公安、交通、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卫计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四、县局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立即整改;3.责令限期整改并反馈;4.责令暂时停止营运、停止营业。
(二)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整改、暂时停止营运或者停止营业的学校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
(三)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县政府,提请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四)联合执法。对一些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应当以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或县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五、县局工作要求
(一)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在执行监管计划的同时,落实对学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管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学校、直插现场,切实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二)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县教育局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执法,确保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查处、整治,并跟踪督导到位,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检查结果运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处理,此项工作还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学校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各处室根据县局工作要求和本校的《工作计划》落实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常规检查,建立台账;学校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到位,并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连江黄如论中学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