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院校:
暑期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和有意义的暑假,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暑期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期时间安排。根据统一的校历安排,全市初中6月30日放假,幼儿园、小学、中职学校7月1日放假,高中7月7日放假;全市中职学校8月30日开学,幼儿园、小学8月31日开学,初中、高中9月1日开学,9月3日正式上课。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对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暑期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其余年级一律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暑期组织学生上课和教学辅导,充分保障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各学校要将集中食宿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含军训)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不得安排在暑期进行。
二、抓好暑期教育。利用闭学式、毕业典礼等时机切实加强思品、文明、法治、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在暑期继续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引导学生讲文明树新风,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出游期间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风俗和民族宗教政策。重点引导学生依法上网、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重点引导学生遵守交规,不购买、改装、违骑电动车,不危险驾驶;不搞“小团体”,杜绝打架斗殴和欺凌事件;不参加不法培训,谨慎参加非公益性夏令营、训练营等,远离非法“校园贷”;不与不明身份人员接触,不乱交友,自觉远离邪教,不涉足不健康场所。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了解掌握学生在家情况,通过电话、家访等方式,讲好正确对待交往、正确对待招考、正确对待生命等基本道理,引导学生学会认识生命、尊重生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关注关爱毕业生、留校生和留守流动儿童,切实为其排忧解难。
三、丰富暑期生活。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科技探索等活动,让他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有意义的假期,努力实现“学校放假、育人不停”。各地各校要广泛动员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利用暑期参加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四好一优,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活动、2018年暑期全市中小学生反邪教动漫主题竞答活动、留守流动儿童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等,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各地各校要开放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青少年宫等校内外活动场所,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
四、落实安全工作。各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全力抓好学校期末和暑期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抗自然灾害、防拐防骗、守法自律等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平安暑假专项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守法自律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尤其要重视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毕业学生及心理有缺陷的孩子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要出实招,通过发放家长信、家校联系卡,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发动多方力量共同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放假前和新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校园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测和及时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加强假期校园值班管理。认真落实校领导带班巡查及信息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巡校日记。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校园游泳池要按规定配齐配足救护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纪律,认真做好暑期的幼招、小招、初招、中招、高招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招生制度和转学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合作,防止各种类型的造假行为。高中阶段学校严禁以寄读生、借读生、择校生、旁听生等名义违规招收计划外学生。规范秋季开学收费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秋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等信息,严禁违规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不得提前招生收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严格控制暑期外出考察活动,严禁以开会、考察、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发现问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切实巩固教师职业道德操守,增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6〕138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8〕12号)有关规定,严格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做好新聘用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帮助其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全体教师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主动学习,提升专业和文化素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认真备课,提高育人技能,为新学年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七、持续深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各校要强化党建工作规范,保证“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在暑期“不断档”“不掉线”。要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并引导师生党员利用“党员e家”、校园网、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方式开展自学,满足多样化的学习、互动需求。要不断丰富和创新“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形式,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精心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合唱“红色歌曲”、同过“红色生日”、慰问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注重庄重感和仪式感 ,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要继续推进“一校一品”党建特色项目建设,深化一线考察干部,努力在抓好党建促教育教学发展上再创佳绩。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