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连江县教育局连教安全(2016)35号《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专项整治方案。
一、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维高
成 员:吴岩峰 郑新峰 林必桂 陈锦云 徐鸿影吴 婷
要求检查组成员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建立建全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建全化学仪器室、实验室各种制度,均要上墙公示。具体应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仪器室管理人员职责》、《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化学实验应急处理办法》等。
三、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学校为了加强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化学仪器室、化学实验室由陈锦云组长具体负责,教务处主管,检查组督促。
四、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和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做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经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五、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食堂燃气使用
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实验教师的学习、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对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学习的环境。
连江黄如论中学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