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黄如论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连教安全〔2018〕85号《关于印发2018年连江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切实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联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班级每日安全检查、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等活动正常开展;通过班级安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班级的日常管理。
2、每天放学时学校广播台广播放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事项。
3、2018年12月3日,由郑祖江副校长作“交通安全铭记于心”国旗下讲话。
3、2018年12月4日由郑副校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交通标识、道路减速带等道路设施排查,加强保安人员协管、每天值班行政领导和导辅师协同维持交通秩序;教师车辆、学生自行车应规范停车地点;同时要求班主任在班会上做好宣传教育。
4、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加强寄宿生周末回家、回校路上乘车安全教育。
5、各班级利用班会课通过“安全教育平台”进行“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学习活动,观看中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
6、初一、高一新生签订《在校生不骑机动车、电动车上学承诺书》。
7、为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向全体学生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各班级继续对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现象进行排查,并要求学生履行《不骑机动车电动车上学承诺书》中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8、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黑板报、广播等方式积极宣传教育。
9、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学生小助手推送“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倡议书”、“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等内容,班级转发,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家校社间联系,共同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利用学校户外LED屏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和平安建设宣传片,加强宣传,人人参与,营造氛围。
11、2018年12月7日,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作法制讲座。
12、在2018年11月20日,我校事先已邀请了城关派出所欧副所长到校作“提高安全意识,打造平安校园”知识讲座。
交通安全倡议书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这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为保护孩子们的道路交通安全、呵护他们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我们倡议: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注意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
3、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4、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5、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6、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7、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
8、在校生不骑电动车、机动车上学。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学生家长:
您好!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是建设幸福美丽城市家园的重要方面;让孩子们天天顺利上学、平安归来,是每一个家庭共同的期盼。为了积极响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也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结合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督促、教育孩子文明出行。
1.教育子女不骑电动车。《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小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这项规定源于交通执法的长期实践,对于保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尤为重要。请您敦促孩子不要骑行电动车,尤其要禁骑超标、无牌电动车和摩托车,杜绝飙车行为。
2.倡导交通文明出行。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位市民共享;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孩子一生受益。建议您陪同孩子适当学习一些交通法规常识,安全出行,引导孩子在日常的一点一滴中提升文明素养。
3.引导子女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无小事,孩子出行时时刻刻都牵挂着父母的心。希望您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4.积极做好榜样示范。家长不买、不骑超标、无牌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规,是对孩子最好的示范。温馨提示您注意言传身教,和孩子“大手拉小手”,当好其健康成长道路上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希望得到您的大力配合,愿您的孩子、我们的学子,在人生道路和交通道路迈出的每一步,都与安全同步,与文明同行!
连江黄如论中学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