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黄如论中学学生欺凌防治处置流程和办法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且同学和家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的。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1)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
(2)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
(3)得到部分同辈的认同。
(4)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
(1)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有些则是见欺凌过自己的被欺凌者的反击。
(2)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
(1)性格内向、害羞、怕事。
(2)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
(3)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
(4)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
(5)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
(6)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身心影响: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枪击案的原因之一。
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五、调查处理欺凌事件
1.在严格规范调查处理程序上,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2.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领导小组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5.处理时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应注意保护受欺凌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受欺凌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六、判定校园欺凌事件严重程度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1.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
2.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是根据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方面,按照法定标准来认定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比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多次对其他学生强拿硬要,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对于发生在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实施的严重欺凌、暴力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理,尤其是对于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
七、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
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4.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
5.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八、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
1.独自面对时。一个人遇到突发霸凌状况,要尽快走开。通常施暴者只是借机发泄不快,如果你没有反应,对方往往不会再纠缠。如果对方突然出手或者追逐,立刻向最近的人群奔去。
如果实在不能避开,气势上不能软弱,施暴者总选那些看上去比自己弱的人下手,目光要坚定,保持沉着冷静,腰杆也要挺得笔直,传递出“我也不好惹”的信息,或者直接告诉对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老师知道了会批评你的”。
2.大声说出来。如果已经遇到校园霸凌,要勇敢地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告诉他们施暴者是谁?他们具体做了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持续多久了?对自己造成了怎样的困扰?当你觉得霸凌已经威胁到你的人生安全,那你必须说出来!
向父母倾诉。或许你会担心他们反应过激,但是他们依旧是最愿意帮助你的人。
3.打理好自己的情绪。遭遇霸凌并且克服它带来的伤害并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情,所以如何摆脱校园暴力带来的心理阴影是每一个受害者都需要面对的困境。
尽量尝试着表现的和平常一样,自嘲或幽默地调侃会减弱不安的情绪,或者跟自己信任的人积极交流。要把注意力放在个人和情绪管理身上,罗列出积极的目标,并且努力实现它们。这样带来的成就感会增加你的底气。
4.家长在孩子被欺负时需要亲自出面,采取行动,联系老师,教育惩戒欺凌孩子的学生,而决不能听之任之,任由孩子遭受伤害。
5、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对受欺凌者开展心理咨询,疏导被欺凌产生的影响,建立起学生间的良好关系,树立起信心,增强自信心。同时,在学校、家庭的配合下,对欺凌者进行深刻教育,联系家委会成员共同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跟踪欺凌学生的日常行为。
连江黄如论中学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