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黄如论中学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二0一七年九月修订
目 录
一、安全管理制度 ………………………………………… ………………1
二、安全教育制度 ……………………………………………………………3
三、安全会议制度 …………………………… ……………………………4
四、安全培训制度 ……………………………………………………………5
五、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8
六、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 ……………………………10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11
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3
九、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18
十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
十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三、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25
十四、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26
十五、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27
十六、卫生管理制度 ………………………… ……………………………30
十七、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31
十八、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32
十九、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33
二十、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4
二十一、保管室安全管理制度……………………………………………… 36
二十二、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37
二十三、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 39
二十四、学校值班制度………………………… ……………………………41
二十五、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42
二十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43
二十七、应急管理制度……………………………… ………………………44
二十八、事故管理制度………………………………… ……………………46
二十九、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48
三 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
三十一、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55
三十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6
三十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57
三十四、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 59
三十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61
三十六、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 ………… 62
三十七、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63
三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64
三十九、传染病防治制度 ……………………………………………………66
四 十、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7
四十一、服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 …………………………… 68
四十二、连江黄如论中学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69
附:
四十三、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76
四十四、保卫处主任岗位职责………………………………………………89
四十五、安保人员岗位职责…………………………………………………91
四十六、生管人员岗位职责…………………………………………………92
一、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教育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志存高远、进德修业、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现代公民,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处室主任、年段长为成员组成;各处室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2.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各年段各班级应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教育;经常性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开展工作,任何人都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由此造成影响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要经常与城关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并做好报备审批存档。
7.学校每月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建立台账。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加固,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加强安保人员管理,落实来客来访询问、登记制度与门禁制度。
10.加强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2.学校每周召开的教师会议或年级会议以及班主任主持的班会都要根据校内外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进行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欺凌暴力、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校内外安全以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安全教育。
3.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铅球、双杠等,在课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涉及到化学药品如硫酸等危险物品或涉及电源等,也要在课前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学校每学期要对全体师生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5.学校在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并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每两周周一召开教职工例会,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要求。
4.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政教处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6.学期期中考试后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7.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四、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保安及食堂工作人员。
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规定履行安全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职能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班级安全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参加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了解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3.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教育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教育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9.与县保安公司合作,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加强学校的“三防”建设。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司法、交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每次的安全专题活动,可通过周一的升旗仪式,进行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活动课。由班主任通过安“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培训。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特色校园建设序列中。
5.保安人员通过县保安公司组织在校保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6.食堂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联系安监局到校组织培训。
7.全体教职员工通过每二周一次的教职工大会,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综治副校长及保卫处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集中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的重要精神,以及常规的安全知识。
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五、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全校师生安全负责,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作出以下规定:
1.实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所有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事先向县教育局提出活动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组织者承担责任。
2.具体审批程序。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由活动发起人或部门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确认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活动安全预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报学校签字盖章,继而报县教育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师生集体外出应本着就近徒步的原则,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活动及教师跨省活动。严格控制野炊活动和野外用火。
全校性的集体外出活动,在出发前一周向县教育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
班级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班主任是该活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外出前一周,经分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严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擅自组织班级学生开展一切未经校方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间组织的校内班级集体活动),否则相关组织人员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4.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原则,事先应明确外出活动的目的,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在外出前必须要实地勘察活动路线、地点,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做好相关预案,对可能影响出行安全的潜在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根除,要预先对师生进行交通、卫生、消防等安全事故的预防教育;在外出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在没有严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学校外出活动要适应学生体能和符合学生心理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中学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7.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六、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给特殊学生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每名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我校特制订如下制度。
1.特殊学生主要是指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身体和心理异质学生等。
2.逐个建立完善特殊学生档案,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3.为每名特殊学生配备成长导师。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学生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学生健康成长。
4.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学生的成长状况。对指导学生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同时把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5.严格各级救助资金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救助工作的信誉度。
6.建立走访反馈制度。学校定期走访学生家庭,了解特殊学生的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注重做好的信息收集、情况反馈及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特殊群体应助尽助。与父母沟通、交流,指导家长作好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工作,在教育转化不良学生上形成一个和谐的氛围。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艺体馆、食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包、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中心机房、微机房、配电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灶具应定期清洁油烟,经常性检查电线线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综治(平安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安定、稳定、和谐、文明的校园,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2.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各班级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部署,开展不同时段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养成“安全无小事”意识。
3.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服务部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5.学校每月全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6.各班级每天进行一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记录检查情况;时刻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7.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加强校园内外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8.学校成立各班级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实行每日汇报制,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9.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10.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11.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12.重点做好校舍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防溺水、防恐防暴、防欺凌、防汛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九、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校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水、电、气设施;
5.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6.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
7.电房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电工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5.节假日前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电教组负责。
2.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 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3.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4.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电教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5.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6.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电教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7.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 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8.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9.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10.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1.学校电教组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电教组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Email 服务器。
12.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 60天。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实验室的安全,定期检查。
2.实验室应备有泡沫灭火起器和砂箱。砂箱内要备有足量的干燥细砂。
3.实验室要放置急救药箱。箱内有各种外用药品和纱布,以免万一发生的灼伤、烫伤、割伤等事故的初步处理。
4.在盛有危险的容器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警告字样,如“有毒”、“易燃”等。易燃、易爆药品设专柜存放。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遗失,及时更换门锁。
5.凡是产生有毒或有恶臭气味的实验,都应注意通风。
6.管理人员时时检查电源、保险丝、插座等,以防触电事故。
7.管理人员对贵重仪器必须勤看、勤查,防患于未然。
8.实验室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上锁。
9.发生突发事故时,首先要做好自救、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一)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2.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3.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5.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一旦出现汞散失,要及时进行处理。
6.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告诫学生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8.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9.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二)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3.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4.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6.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7.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8.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9.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10.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三)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2.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3.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4.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6.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7.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8.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总务处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3.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4.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5.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6.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三、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四、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内外严禁烟火。
2.进入计算机室须经管理人员及微机教师批准,否则不得入内。
3.带出机房的物品须经登记并检查。
4.上机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定机使用。
5.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随时监视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及电压、电流、温湿度等环境条件。
6.使用完计算机后须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7.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
8.每周审查一次使用记录。
9.离开计算机室应关掉电源开关。
10.定期检查机器及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五、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规章,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11.咨询人员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12.咨询人员当遇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能及时发现并转送有关医院进行心理治疗。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六、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内的卫生由各班级承担。
2.由政教处每学年分配一次,将需要清扫的卫生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分配到每个班级。
3.要求各班级至少每天清扫一次卫生区并全日清洁,区外区内地面无烟头、痰迹、无纸屑、杂草、落叶等,墙壁、护栏无污迹,无乱写乱画,教室窗明、桌椅干净。
4.卫生室每天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教处。检查结果也同时登在卫生检查栏内向全校师生公开。
5.每周二下午各班组织大扫除,由政教处、医务室和学生会联合检查。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七、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治疗和保健工作。
2.医务人员必须牢记自身职业责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做到医德高尚,业务精通。
3.医务人员要坚持诊疗常规,严格医疗岗位职责,力求减少差错,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4.对每一个来就诊的病人,做好就诊记录,以便观察病情,有利于疾病的治疗。
5.严格病休假管理,并按病情需要签字发转诊证明、病假单及有关健康证明。
6.严格管理药品,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7.医务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检查各个部门的消毒工作,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学校流行。
8.每年要组织学生体检一次,体检项目要按体质测试和健康检查两个基本要求进行,不得缺项。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9.每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对患有传染性者进行离岗隔离治疗。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八、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任何一位教职工,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十九、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各食堂的承包人员是本食堂的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爱护师生,不准和师生发生吵架、斗殴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将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师生食用,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食堂工作人员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规范用电、气、火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不准患传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承包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主管部门审查,并报保卫部门备案。私自使用临工,承包人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以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2.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3.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4.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5.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6.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7.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8.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9.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10.、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11.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12.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一、保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帐,保管人员的帐册必须和会计室的帐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帐册,进出库手续齐全、帐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部门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二、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是学校的供电中心,为确保学校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管理,非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严禁在配电间内会客,离开配电间要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2.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保证配电间无污物、污水,保证配电间内的照明灯具完好,照度均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杂物。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3.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电器运行声音、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每月两次对配电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配电盘上表示“合” “断”等信号灯和其他信号指示是否正确;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等的接点是否牢靠,有无过热现象;各操作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固定是否松动;三相电压是否平衡,电压值应在±10%以内。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且报告工程部主管。
4.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志牌。在外电停断或恢复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并作好操作记录。
5.房内严禁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要经过主管人员同意,重大改变报电力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7.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8.值班人员随时要接受机电设备情况的投诉,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整改。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三、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
为规范学校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制定电梯检查维护使用制度。
一、电梯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二、电梯维护制度
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护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由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四、学校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由校长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值周、法定节假日、门房值班制度。
(1)值周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对值周老师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周值班保卫工作。
(2)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学校另行安排值班。
(3)门房设有专用电话,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4)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另派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2.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带班领导。
3.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五、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级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生,爱校如家。
3.严格作息时间。工作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平时只开小门。
4.严格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要主动询问,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手续。上课期间谢绝一切来客来访。
5.严格货物进出验证制度。各类公物出门必须持总务处证明经查验后方可放行。非本校师生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6.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假制度。为了学生安全,学生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否则不予放行。
7.建立大事汇报制度。门卫对值班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须既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8.做好安全工作。上课、自习期间对校园重要区域进行必要的巡视,并检查做还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六、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7.安全信息信息报告(通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由此造成影响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七、应急管理制度
一、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对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校园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睡觉、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三、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八、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集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校医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保卫主任取得联系。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年段长、值日老师)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保卫主任。该情况说明作为今后办理保险赔付、追究相关责任的第一依据,务必实事求是。
2.需要送往医院救治或面见家长的,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积极主动参与。
3.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他故意行为直接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对此公开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4.因教师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二十九、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在学校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的学生安全由组织者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学校安全卫生监督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安全卫生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各宿舍舍长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周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校卫队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八)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九)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一、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一、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不中途离开教室。关心学生,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3.提醒学生使用圆规、铅笔刀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4.不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5.为了防止因学生打闹发生安全事故,实行“前五后五”制度(即一节课的老师在楼道处等待5分钟至下一节课老师接班)。
二、体育课
1.上课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上课。
2.认真、耐心讲解动作要领,并对学生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3.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给予特殊的关注。
4.教育学生不穿高跟鞋,不佩带饰物(有挂钩的校徽)等影响安全的物品。
三、体育活动、课外活动(包括学生兴趣小组)
明确职责要求,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不搞“放羊式”活动,要对学生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四、集会、集体活动
严格集会、集体活动纪律。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推搡拥挤。班主任实施全程监管。
五、实验课
1.认真准备,明确规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2.认真、耐心讲解实验要求。并在实验中严格执行,不违规操作。
3.在使用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危险物品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以上各项规定,各位教师务必严格遵守。如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四、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六、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使用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七、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即舒适又安全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饮食卫生
1.所加工的食品应无毒、无害、有营养,具有色、香、味感觉。严禁使用不洁容器、废纸包装食品。
2.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使用和出售关。采购食品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加工、不烹调、禁出售。
3.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盛放的容器、用具应严格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各种蔬菜时,应做到“ 一拣 、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防止蔬菜上残余农药中毒和蔬菜中营养素的漏失。
5.严禁出售腐烂、变质、有异味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严格管好用水、盛放有食品的各种容器,以防他人投毒。
二、环境卫生
1.门前周围环境实行“三包”,每日清扫。不乱扔,乱堆杂物,不乱到污水,确保周围环境整洁。
2.操作间及餐厅要做到窗明地净,每餐后要打扫,厨房间,灶、台、墙和地面无油污,地面保持干燥,四壁清洁无蛛网,卫生无死角,室内有灭蝇、灭鼠、灭蟑螂措施,无鼠屎鼠迹。操作间内严禁住宿和堆放杂物、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3.冰箱应每周彻底清洗,冰箱内生熟食品不混放。厨房内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冼净、消毒。
4.服从有关卫生检查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检查不合格应立即整改。
三、个人卫生
1.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体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有卫生健康证才能从事餐饮工作。
2.要定期清洗更换工作服、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揩手、擦脸,保持工作服、帽的整洁。
3.从业人员要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操作时不吸烟,不对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严禁用手抓、拿熟食品。
四、责任
1.学校有关人员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食堂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上述条款者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停业等处罚。
2.因承包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论处。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三十九、传染病防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和健康,按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2.加强领导,实行分组包干负责制,保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谁失职,追究谁。
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各类疫情。甲类传染病,四小时内必须上报上级卫生主管行政部门。
4.认真做好疫点消毒隔离操作工作。
5.对师生按时接种法定的各类传染病的疫苗。保护好易感人群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四十、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杜绝火源,学生一律不准携带火源进教室、宿舍,学校服务部不准出售打火机、火柴。
2.学生宿舍线路完整,不给学生提供插座。严禁学生使用开水器、取暖器。
3.教室插座仅供教师使用,学生一律不准自带各种电器,不准在教室充电。
4.学校应定期对学校教室、办公室的插座、开关、灯头、吊扇、电线线路进行检修。
5.用火、用电实行区域负责制,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该区域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四十一、服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服务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索票。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服务部、住宿混用。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四十二、连江黄如论中学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一个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安全保障的校园文明宿舍环境,促使我校生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在寄宿生管理工作中体现一切为了学生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提高对寄宿生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寄宿生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承担起寄宿生管理的责任,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寄宿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二、岗位职责分工
1.课任教师:关心所任教班级寄宿生的生活,每学期至少进入学生宿舍2次,帮助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2.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寄宿生的生活、学习和活动;落实学生回家、到校情况的反馈;办理学生请假手续等。每月至少进入学生宿舍4次,帮助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2.年段长:汇总班主任反馈的信息,上报给生指组。
3.生指组:负责全体寄宿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和活动等;办理入宿和退宿、请假手续;定期召开全体寄宿生大会和寝室长会议;日常卫生检查、监督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做好每天的值班、巡查;统计每天签到情况并及时反馈、落实;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备案;每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及违禁物品;加强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等教育。
4.保卫处:全面指导生指组工作;定期召开年段长、班主任会议;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安全活动;加强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5.办公室:负责上级文件的传达、学习,标语宣传、短信发送等。
6.总务处:定期检查、维修宿舍的设施设备,家庭困难寄宿学生的资助,做好寄宿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7.政教处: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寄宿生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养成、寝室文化建设,把寝室卫生、考勤等纳入班级“六项”评比。
8.教务处:加强班级寄宿生的考勤管理,入宿学生信息的采集,对学业优秀寄宿生的奖学金评定优先考虑。
9.教科研室:指导教师开展寄宿生管理课题研究。
三、安全保卫工作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带家长、朋友等非寄宿生进入公寓及留宿。
2.不得翻越学校围墙进出校园、不得从其他非正常通道进出公寓。
3.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公寓屋顶、不得将身子探出阳台栏杆外。
4.不准在楼道走廊上及寝室内跳跑、打闹或喧哗、起哄;不得在公寓内任何地方玩球。
5.公寓内严禁吸烟(包括生活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烧纸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管制刀具进入宿舍;宿舍内点蚊香应注意防止引火。
6.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灯头,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取暖设备、热得快等电器设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爱护消防设施,不要随意搬动、使用消防器材设备。若遇有火情等突发情况要冷静沉着,及时报告,按照应急疏散路线安全逃逸。
8.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己有。
9.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银行,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宿舍,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
10.发生失窃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老师报告。
11.学校要求宿舍学生在校内就餐,不得到校外就餐,否则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等状况,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12.洗浴和接开水时,必须有序进行,不得拥挤、打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3.就寝时间任何同学不得串寝。
14.寄宿生严禁使用学习间、寝室、走廊等处的电风扇、应急灯的插座挪为它用。
四、管理制度
(一)入宿与退宿制度
1.学生住宿的房间、床位由生指组统一安排,学生不得异动。
2.凡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不良习惯,不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者不能办理住宿手续。
3.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办理中途住宿、退宿、退费;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入宿资格。
4.每学年末由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住宿登记表》,经学校审核后,由班主任反馈给学生。
(二)留宿制度
1.双休日原则上寄宿生不留校住宿,若需要留宿的,应履行留宿申请手续,其程序为:
①寄宿生填写留宿申请单(注明原因);
②经家长同意或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后,报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同意;
③经所在年级年段长签字同意;
④经生指组同意、存档备查。
2.双休日留校的寄宿生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
3.周六晚上留宿生按排在男、女生公寓楼学习间进行晚自习;晚点名时间截止21:00,21:10关门。
(三)请假制度
1.寄宿生白天上课时间没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后到生指组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家长;严禁学生单独滞留在宿舍里。
2.寄宿生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指组备案,禁止口头、短信请假等。
3.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经屡次教育不改者,取消入宿资格。
五、日常工作管理
(一)午休管理
1.午饭后寄宿生必须按时回到公寓签到,严禁中午私自外出。
2.寄宿生必须按时在自己床上午休,按时起床上学。
3.午休时间内不交谈、听音乐或做其他非午休事情,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寄宿生原则上都得午休,因故不能参加午休者,必须事先经家长或班主任签字同意,向生指组请假,否则不予批准。
(二)晚自习管理
1.寄宿生必须按时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
2.晚自习时,不得做其他非学习方面的事情,以保证晚自习效果。
3.晚自习结束时必须迅速、直接回到公寓签到,严禁在公寓楼外逗留。
(三)晚就寝管理
1.晚上点名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回宿舍的,将记录在案并扣所在班级第2天的六项评比每人次2分。
2.必须按时在自己床上就寝。
3.就寝时间一到,宿舍立即熄灯,任何人不得再做就寝之外的其他事情(在学习间学习的同学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就寝)。
(四)内务卫生管理
1.寄宿生不得将饭菜、零食或饮品(除水果、牛奶、饼干、面包外)带入学生公寓。
2.不得向窗外或公寓其他地方乱扔垃圾,一律扔入宿舍垃圾桶内再送到垃圾屋。
3.房间和走廊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窗明桌净。
4.严禁任何人在学生公寓(特别是在阳台、走廊、卫生间)抽烟。凡违反者首次通报全校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再次发现取消入宿资格。
5.故意破坏卫生者,除依规定扣分外,必须负责打扫本楼层所有公共卫生(含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浴室)。
6.每天早上起床和午休起床必须立即整理好个人衣、被。
7.寄宿生必须按统一规定摆放自己的物品。
8.寝室长必须督促全室成员做好内务卫生,每天早上、中午出寝各打扫一次,没有打扫卫生的,将扣违纪分。
(五)双休日管理
1.没有申请留宿的学生应及时回家,注意路上交通安全,并以短信形式告诉班主任安全到家。
2、班主任向年段长汇报。
3.年段长将各班级汇总后向生指组报告。
4.生指组通过随机抽查形式了解寄宿生到家情况。
5.周日寄宿生返校参加晚自习,班主任指定班长(或1名寄宿生)将本班寄宿生到校情况于19:30反馈给生指组。
(六)节假日管理
节假日期间,全体寄宿生按规定时间签退回家,学校巡查清校,一律不留宿。寄宿生在离开寝室前应整理内务、做好卫生、带走垃圾,关闭电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门窗、门,拉上窗帘。
1.寄宿生以短信形式告诉班主任安全到家。
2.班主任向年段长汇报。
3.年段长将各班级汇总后向生指组报告。
4.生指组通过随机抽查形式了解寄宿生到家情况。
(七)文明礼仪和自主教育管理
1.寄宿生必须尊敬生管老师和工作人员,见面说老师好,同学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讲普通话,严禁打架、骂人、讲粗话。
2.各寝室成员应该服从老师和寝室长统一安排做好内务卫生。
3.全体寄宿生应服从生管老师的指导,接受检查,开展教育活动。
4.每天及时公布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评比扣分结果,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5.寄宿生出入学生公寓楼必须穿校服戴校微,严格遵守公寓楼门禁制度。
6.寄宿生必须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故意损坏财物的,照价赔偿。
六、生指组的人员组成
生指组生管人员由两部分组成,即兼职教师和专职人员;人员配置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名专兼职人员。兼职教师负责做好带班工作,专职人员除每周休息一天外应全天24小时坚守岗位。每学年新分配的教师应到生指组至少2-3年的锻炼。
七、常规评比及奖惩办法
1、寄宿生常规评比纳入班级“六项”评比范围,每日由带班老师统计上报政教处。
2、每月进行“文明宿舍”评选,学期末评选优秀寝室长,记入学籍档案。
3、寄宿生凡违反管理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取消入宿资格。
4、寄宿生管理工作与教师评先、评优挂钩,列入教师业绩考核,在每学期的绩效考核“兼职工作量”中生指组长记4分,其他兼职教师记2分。
本制度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附:
四十三、连江黄如论中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连江县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政同责”是指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对学校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行政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主任是本处室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监管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学校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事权相一致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和联系部门的安全岗位职责。
第五条 保卫处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处室在各自职责内负责指导和监管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各处室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学校负责、师生参与、家长监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年段长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主任兼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应急处置组、宣传协调组、政策法规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防欺凌、防溺水、防恐防暴、消防、交通、食品、疾病预防、网络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实验室(化危室)安全、门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建,共同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并对失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结合实际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一)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凤城镇、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教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凤城镇、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积极联系公安、消防、司法、法院、交通等部门到校进行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履行审批手续,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五)分管后勤副校长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服务部、供水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七)办公室
1.负责学校突发事件、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理与组织协调,及时转发防台风、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文件,做好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御处置工作。
2.学校安全事故信息等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学校行政值班安排,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3.组织教职工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整理教职工安全培训签到单、安全培训讲话稿、教工大会和行政会议安全工作记录等材料;学校电子屏安全宣传、校园网安全信息的发送工作。
4.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范畴,在开展干部选拔、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工作时,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5.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保卫处
1.在校长和分管安全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2.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坚持每天对校园重点部位、交通、防火的巡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安全预案,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4.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保人员和门卫管理,维护安防设施。
5.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6.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7.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做好安全工作过程性材料上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牵头组织做好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九)政教处
1.开展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等,开展家校联系、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定期召开年段长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和培训,指导年段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组织年段和班级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健全年段特殊生管理档案。
3.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每天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安全登记工作。
4.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活动安全预案报备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十)教务处
1.负责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2.落实实验室、图书馆、危化品室相关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3.各班级学生考勤管理,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4.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十一)总务处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食堂、财务、保管等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3.建立学校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校舍动态监管;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
4.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5.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研室
1.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工会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负责工会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安全预案的报备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2.在开展教职工评先评优等工作时,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参与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安全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团委
1.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制定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2.在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学生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4.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八条 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学校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纳入学校行政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强化行政干部安全工作“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工作履职能力。
(二)学校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特殊情况、重要时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
(三)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安管力量,落实安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配备与安全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学校领导、行政干部应该深入基层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调研、检查,提出指导意见,查找问题隐患,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五)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活动,应把安全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 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增加对行政干部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的权重,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记入行政干部履职档案,作为行政干部年度述职和上级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晋升挂钩。
(二)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每学年初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
(三)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根据各岗位职责,学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确保职责范围内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致使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2017年9月1日修订,即日起执行。
四十四、连江黄如论中学保卫处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负责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3.保卫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14.完成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十五、连江黄如论中学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和学校保卫处;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学校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学校。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班长和学校保卫处,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学校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十六、连江黄如论中学生管人员岗位职责
1.生管人员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好学生宿舍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住宿纪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按作息时间规定开关公寓楼大门。
3.生管教师负责所属范围内各宿舍学生的全面管理,遵守《寄宿生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督促指导学生遵守执行,每天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并公布检查结果,督促学生按时、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4.热情接待来客,主动向来客介绍学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防止不明身份者进入宿舍;女生公寓楼原则上不接待异性来访者。
5.协助值班教师做好每天学生的签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反映并妥善处理;每天学生就寝后加强巡视,不少于两次;维持宿舍良好的生活秩序,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向保卫处反映;同时协助值班教师做好周末值班各项工作。
6.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学生的贴心人,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生指组。
7.做好公寓楼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等检查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宿舍财产的保管工作。
8.协助学校总务处做好水、电、开水间、热水设备等报修工作。
9.做好宿舍区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电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包括学生生病等),并及时向班主任、值班老师反映。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