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体〔2017〕5号
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 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民办学校: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的通知》榕教综[2017]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做好自查和落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附件:榕教综[2017]12号
(此页无正文)
(12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的通知.doc
连江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
抄送:局领导,存档 。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