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人〔2017〕81号
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
为落实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现将《中共连江县委组织部、中共连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江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连人社[2017]2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明确情形界定。对照《通知》中界定的七种“吃空饷”情形,对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核编证、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准确界定“吃空饷”人员,填写《连江县教育系统防治“吃空饷”问题自查表》(附表),经校(园)长审核、确认并签字,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加盖公章后,于10月16日之前,纸质材料报送县局人事科。所有公办学校(园)均要上报,“零报告”的学校请在表格中注明“无吃空饷人员”。
二、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要加强人员的管理,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和离岗人员的管理,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教育局举报电话:26230015(人事科)、26230035(监察室)。举报邮箱:ljjyjrsk@126.com.
附件:《中共连江县委组织部、中共连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江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连人社[2017]230号)
连江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