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助中心〔2018〕25号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和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学生
免教辅款等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了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费教科书、作业本的发放和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学生免教辅款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发放和签收制度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校)在发放免费教科书、作业本时应做到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滞发,并根据附表内容,完善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公示制度,填制学生签领表。发放公示的汇总表、学生签领表由学校存档备查,保存三年。
2.各校负责发放免费教科书、作业本的经办人员,应在开学一周内(9月7日前)将多余课本、簿籍及时退还新华书店发行部和教育服务公司,以便统一核算,逾期由学校自行负责。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校要规范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和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学籍管理,转学学生免费教科书根据转学的时间,原则上由转入学校发给。各校要充分认识发放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免费教科书及时、按实发到学生手中。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机制,对虚报人数、冒领免费教科书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属国家公共财产,学校应当将每学期循环教科书,列为学校的教育装备资源,统一编号,集中管理。统一编号标识在封面左上角。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使用者无权自行处置。
3.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履行好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职责,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制订管理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学生免教辅款事宜
1.各校(园)要在2018年春季基础上,继续做好2018年秋季建档立卡户、低保、孤残儿、特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新增困难家庭信息核对,务必做到不遗漏一人。本学期继续把“烈士子女”纳入免教辅范畴。
2. 原已享受免教辅对象且符合继续资助的,可以不用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只需在《花名册》备注栏中注明“原资助对象”。新增的对象,按原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政策可以享受,但学生本人无意愿资助的,需要写一份“放弃资助申明”。
3.对已确认对象予以免收教辅材料费,城区学校免服装费。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附:
1.《免费教科书和免费作业本签领表》
2.《免费教科书和作业本发放公示样表》
3.《循环教科书领用、归还登记表及财产清册》
4.《困难学生花名册、公示表及公示结论》
连江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2日
抄 送:相关科室,存档。
连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