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书记职责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1. 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 同委员会委员及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
5. 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 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条:副书记职责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协助党总支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第三条: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1. 了解和掌握所属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调整意见,检查督促所属党总支过好组织生活。
2. 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指导所属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和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督促所属党总支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总支、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推广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第四条:宣传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1. 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总支指示,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文化业务知识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按时组织好党课。
4.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及党刊、党报的订购、发放工作,党内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五条:纪检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纪律检查工作。
1. 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2. 了解掌握并负责向本级党总支及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反映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3. 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具体承办党员组织处理的手续。